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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家庭教会
日期:2018-12-13     来源:中国宗教学术网

    编者按:基督教“家庭教会”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着某种张力。近年来,家庭教会的发展已从农村逐渐转至城市,并趋于“公开化”、“正规化”。对于中国政府来说,如何面对日益发展的家庭教会,妥善处理与家庭教会的关系,增进和谐、消除张力,构建良好的政教关系模式,是中国政府在宗教领域中面临的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2009年11月1日上午,北京地区最具影响与代表性的基督教家庭教会之一——北京守望教会的大约四百名教徒在海淀公园东门外的空地上举行了基督教“主日崇拜”聚会,此后又于11月8日在此举行了规模更大的聚会,此举引起了国内外有关机构及人士的高度关注。这次事件看似温和,没有发生任何暴力冲突,但在首都的大街上发生未经批准的大规模宗教性群体集会,实属空前未有之事,其意义绝非一般。宗教问题可大可小,如何应对,需要极大的政治智慧。政府决策者应慎重考虑,以发展的眼光,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战略的高度制定解决家庭教会问题的方案。否则,虽然此次守望教会事件得以和平解决,但类似事件或更为严重的事件难保不在其他地区发生。如何防止政教冲突,政教双方都需要深入思考。发生了的事情是历史,以史为鉴,守望教会事件不失为一个极有研究价值的实例。

    刘澎先生乃长期研究中国宗教问题的学者,就此次“守望事件”写过三次评论,作为紧急呼吁寄送有关部门。由于篇幅有限,本刊只选登一则评论,供研究中国当代社会问题及宗教与政治关系的人士参考。

    一、缘由与背景

    守望教会事件的起因是因其租用的活动场所——北京华杰大厦自2009年8月开始要求提前解除与守望教会签订的租房合同,守望教会于9月中旬被迫承诺于2009年10月29日后搬出。在此期间,守望教会一直试图寻求新的活动场所但未成功。在不能继续租用华杰大厦之后,由于守望教会既无新的活动场所可去,又不愿自行解散或终止星期天的宗教聚会,故只能到公园或街头进行户外露天聚会。

    但守望教会事件的形成并非偶然。守望教会事件的缘由,与北京地区基督教家庭教会的发展及政府管理部门的态度有着密切的关系。近年来,基督教在北京发展较快,出现了一批不属于“三自”教会(政府认可的基督教会)的新兴城市家庭教会,这些教会的特点是知识分子和白领人士多、活动公开、有固定活动场所(许多是租用写字楼)。北京守望教会就是此类教会的典型代表。守望教会成立于1993年,有正式成员八、九百人,自2005年起,在北京华杰大厦租用写字楼聚会,每个周日有三堂礼拜,稳定参加宗教活动的成员与偶尔参与的非正式成员约有一千人左右,是北京地区公认的最有影响的城市知识分子教会。

    过去几年,守望教会曾多次主动要求注册登记,均被政府宗教管理部门拒绝。由于守望教会与北京市政府管理部门在对家庭教会问题上的认知不同、各自的利益诉求不同,随着守望教会的发展及其在国内外知名度的提高,双方关系中一直存在着的张力和较量也在不断升级(政府管理部门数次搜查、冲击守望教会,一度关闭其网站,直至迫使其迁出华杰大厦)。

    2008年5月,北京市宗教局以迎接奥运为名,发起“基督教聚会点专项清理活动”,派人到守望教会令其停止活动,遭到守望教会拒绝。此后北京市政府未采取进一步行动,守望教会继续在华杰大厦进行宗教聚会。但北京市政府2008年5月在处理守望教会问题上的“克制”并不表明北京政府管理部门放弃了整治以守望教会为代表的北京地区家庭教会的决心。

    2009年8月,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国庆安保为由要求守望教会所在场所的房东北京华杰大厦停止向守望教会出租房屋。守望教会意识到拖延搬迁无济于事反而会加害房东,使房东遭受更大压力,遂于2009年8月12日委派牧师金天明等4人前往北京海淀区宗教管理机构进行交涉,但未取得任何结果。

    在此情况下,守望教会于2009年8月20日、26日举行特别祷告会,向信徒说明教会即将撤离华杰大厦;若在必须撤离之前无合适的地方可以转移,则教会只能被迫走上街头进行户外露天聚会。与此同时,守望教会内部一直在酝酿用购房的方式永久性地解决自己聚会场所的问题。为此,守望教会成立了“建堂筹备小组”,一方面在教徒中募集购房资金,一方面四处活动,积极寻求购房。但即使守望教会完全同意卖主的售房报价,业主在与守望教会接触一段时间之后,均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退出交易,放弃与守望教会的谈判。对此,守望教会认为购房努力连连失败,无疑是业主受到了来自某个方面的压力。

    2009年10月30日,在无任何新的活动场所可转移的情况下,守望教会被迫全部搬出华杰大厦。2009年10月31日,守望教会通知其成员于11月1日(星期日)上午到海淀公园聚会。同日,海淀公园贴出告示,宣布“因花卉搬迁,公园关闭”。守望教会只好在公园东门的空地上举行“街头聚会”。

    2009年11月8日,继11月1日在北京海淀公园东门街道上首次举行聚会之后,守望教会700多名信徒再次在此地举行了聚会。当天上午,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将守望教会牧师金天明拦阻在金居住的小区内,与他“谈话”3个小时,以使金无法主持礼拜,但教徒并未散去,聚会由守望教会的另一位负责人主持,政府方面严重丢分了。数百名家庭教会教徒可以无须批准在首都北京的大街上再次公开举行宗教集会而无人问津,政府权威再次受到严重挑战。

    11月14日,在又一个周日即将到来、奥巴马总统即将来访之前,北京市政府终于退了一步,“默许”守望临时租用一个剧场。可能发生在首都的宗教群体事件的危机暂时得到了化解。政府在道义上、实际效果上得到了什么?得到的是让更多人更加深入地思考现行宗教管理体制的弊端与无效,失掉的是党的威信、良好的公共形象、现行宗教政策、法规的严肃性,最重要的是失去了部分信教民众的民心。教会得到的是什么?是更多的凝聚力、支持与国际媒体的关注。

    目前,守望教会重新进入室内聚会,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守望教会事件造成的政教关系冲突已经基本平息。尽管对于此次事件的性质、原因、政府应该采取的对策等,政教双方基于理念与利益的冲突,理解不同,难以达成共识,但为了避免今后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重新回顾与梳理事件中的关键问题,还是非常必要的。

    二、性质

    处理任何问题首先要搞清楚问题的性质。守望事件是什么性质?守望教会事件是典型的因宗教原因引发的群体事件。此类事件的特点是参与冲突的民众的着眼点完全不同于一般的因经济利益纠纷而引发的维权事件,政府不能用钱将参加者“摆平”;也不同于社会上因干群关系矛盾由琐事引发招致围观民众临时参与的泄愤事件。守望事件的参加者都是有备而来,目的明确,信仰清楚,决心坚定,不是一哄而起凑热闹的乌合之众,使用暴力或高压手段不可能让参与者改变或放弃其观点。相反,只能激起更强的护教意识,更大的对抗情绪——直至被捕被杀也在所不惜。此类例子在各个宗教都是一样,屡见不鲜。

    不承认守望事件的宗教性,用一般的解决群体事件的高压手段来处理,就是否认了矛盾的特殊性。在守望事件中,自始至终,政府方面都没有认识到,守望是一个基督教组织,有着宗教方面的起码要求。聚会场所则是矛盾的主要因素,是问题的焦点。

    作为一个教会,维持宗教聚会是最起码的组织与活动形式,没有这个形式,所谓“教会”,从宗教上来说就无从谈起,更谈不上宗教权威。过去家庭教会长期处于地下、半地下,无法以教会的正常形式出现,教徒迫于当时的政治大环境可以容忍,但一旦教会进入写字楼公开活动以后,再要让其回到分散小型的状态,就等于从宗教上取消了其好不容易树立的宗教权威与标志(宗教的基本要素包括教义、组织机构、崇拜对象、礼仪、经典、活动、场所等,其中集体活动、场所等外在的表现形式极为重要,是任何一个自称为“宗教”的组织不可缺少的要素),教会是不可能同意的。

    把守望从华杰大厦赶出来,必须考虑守望作为“教会”存在的可能性,实行“给出路”的政策,允许其进入其他可以继续举行集体聚会的场所。否则,守望教会“名存实亡”,只能在大街上与政府做最后的抗争。在这种情况下,教会的领导人宁可教会最后因为被政府取缔而解体,也不可能接受作为一个无正式聚会场所的“教会”状态。对教徒来说,没有地方聚会,教会被摧毁,责任在政府,不在教会领导,坚持护教的教会领袖是殉道者、“圣徒”,会得到更大更多的宗教认可。政府方面在制定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对方的宗教性的特点,才能谈得上所谓“合适的解决方案”。

    此外,守望教会事件本质上是个政府管理部门对信教民众的管理方式问题。政府部门希望把家庭教会纳入自己的行政管理之下,希望一切都在控制之中;家庭教会希望有更多的自主权,双方对管理方式不认同,但这种矛盾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家庭教会问题的实质之所以是人民内部矛盾,其原因在于家庭教会不是要推翻政权或改变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破坏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家庭教会要的是宗教上的“自由”,这个所谓“自由”的最大标志就是有自己的教会组织,有教堂(或聚会场所),至于政治方面的问题,不是家庭教会关注的范畴。对于家庭教会的诉求与利益,政府应该通过必要的法律来规范、调节。采取压制打击的手段只能激化矛盾,把宗教问题上升为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把信教民众推到政府的对立面去。

    如果政府的目标就是要肃清家庭教会,那就是等于是政府向宗教宣战。历史上向宗教宣战的统治者和政府不计其数,迄今尚无胜利者。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说过:“取缔手段是巩固不良信念的最好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91-592页)列宁也曾指出:“宣布工人政党的政治任务是同宗教作战,那不过是无政府主义的空谈而已。”(《列宁选集》第2版第2卷第376页)

    笔者认为,解决宗教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考虑问题本身所具有的“宗教”特点。其次,绝大多数所谓“宗教”问题都是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对待敌我矛盾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离开了信教民众的宗教信仰需求谈问题。否则,就会将宗教问题政治化,改变矛盾的性质,违背中国共产党对于宗教的基本路线与基本政策。

    三、策略

    政府方面在处理守望事件中,所用的策略值得反思。

    在事件的起因阶段,政府使用各种手段,迫使守望在华杰的房东停租或不续租场所给守望,避免了与守望信徒的正面冲突。但将守望赶出来之后怎么办,却缺乏考虑,整个策略设计不配套,存在严重缺陷。政府只考虑了守望无处可走只好回归小组化状态的可能性,没有考虑守望不计风险走上街头公开聚会的可能性,因此一旦守望上了街,政府方面显得无计可施,致使首都出现了六十年未见之怪相——未经批准的宗教组织竟然可以不止一次地在街上举行未经批准的宗教性群体聚会,而不受拦阻。

    11月1日,守望教会第一次上街成了事件的转折点。这次聚会将家庭教会与政府的矛盾公开化、社会化了。事实上,在守望上街之前,政府方面已经得到消息,但具体职能部门对教会上街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并未在最后一分钟采取谈判的态度阻止守望上街,反而认为如果让守望有一个室内聚会的地方会造成事实上的承认,会为将来的管理留下隐患。于是宁肯将守望逼上街头,也不愿让守望有一个聚会的地方。

    11月1日守望上街之后,守望教会的行为赢得了教徒支持、大众同情,教会开始从被动转为主动。此时政府方面如果立即采取措施将其引入室内,可以说是亡羊补牢犹未晚,因为11月1日天降大雪,守望上街无太多人观看,外国人不知道,影响有限。但政府方面拒绝“退让”,仍然继续进攻,企图迫使守望教会接受放弃大型聚会的方案。此时,守望已经知道政府方面对街头聚会“投鼠忌器”,不会放手驱散,于是于11月8日继续街头聚会。而政府方面则再次放弃正面拦阻,造成二次街头聚会的既成事实。

    在此后的一周内,奥巴马来访成为守望事件中的新因素,如何防止守望事件被国际媒体报道,防止影响中美领导高级会谈,成为政府的考虑重点。而守望方面也不退步。11月14日,又一个周日到来前夕。无奈之下,政府被迫以“不上街”为条件,“默许”守望租用动漫剧场进入室内聚会。这个举措保全了政府的面子,避免了守望的第三次街头聚会。但此做法无疑等于在将守望教会赶出华杰大厦之后,又“同意”其进入另一公共场所继续活动,政府原来设定的要完全阻止守望进行大型聚会的既定目的未能达到。

    更严重的是,11月15日在动漫剧场有若干外国媒体到场,家庭教会与政府的矛盾公开化了,守望事件因奥巴马的首次访华而直接进入了美国政府高层决策层和国际主流媒体的视野。未来政府如果不同意守望继续租用剧场,守望将再次上街,一旦政府强行驱散,冲突势必难免,而这一次已经了解了背景情况的国际媒体是无论如何不会坐视不报的。

    此外,即使北京市政府对国家形象不考虑,敢于动用警力强行“执法”,中央政府未必完全不考虑外交方面的得失。到头来,一旦出现流血冲突,中央政府往往会将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几个官员拿来“问责”,以便平息民怨、对国内外舆论有个交代。这个结果可谓“两败俱伤”。

    如果政府对守望的街头聚会继续放任不管,则全国各地基层的宗教管理工作无法按照现行宗教政策维持下去,负面影响极为严重;如果政府同意守望继续租用剧场,则过去几个月来政府为将守望从华杰大厦驱赶出来的努力完全失效,前功尽弃。因此,目前的态势下,政府无论如何行为,都不能完全避免因前一段策略不当引起的损失。相比之下,让守望自己找一个地方可能是损失较小的一个方案。

    笔者认为,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策略要有连贯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不能没有替代方案,顾前不顾后。在解决具体问题时既要坚持原则,也要实事求是,留有余地。对家庭教会的聚会究竟应该怎么办,要有一套完整的可操作的方案,如果自己制定的政策不能一以贯之,就会自贬威信,丧失公信力。

    四、外因

    守望事件本来只有政教两方,但守望上街,特别是11月15日在剧场的聚会被外国媒体采访之后,出现了媒体这个第三方。所谓“外国媒体”,实际上主要是美国媒体,这就使本来比较单纯的事情变复杂了。

    首先,美国媒体不会为中国维护形象。

    其次,半个月来,美国使馆、美国媒体并非丝毫不知道守望事件,但美方内部出于要为奥巴马访华营造良好气氛的需要,不愿在奥巴马到京时爆出一个世界性的负面消息,使奥巴马与胡锦涛的会谈节外生枝或转移国际舆论的视线。

    再次,媒体一旦报道北京的家庭教会基督徒被迫在街头聚会,美国国内的宗教保守势力必将做出反应,国会也会有连带反应。在这种情况下,奥巴马必须表态回应国内舆论的反应,但奥巴马现在需要的是中国在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和减少中国出口等方面的支持。此时批评中国绝对是不明智的,有损美国的利益。但如果因此而对明显的基督教徒遭到政府压力被迫上街聚会(导致冲突)的事件视而不见,一言不发,奥巴马当局在国内政治上是交待不过去的。因而,美国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守望教会前两次街头聚会只能隐忍不发。一方面继续观察事态,一方面做美国媒体的工作,不让其在奥巴马访华期间添乱。好在奥巴马来京会见胡锦涛之前,首都没有出现宗教群体事件,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各方都保全了面子。但一旦奥巴马访问结束,美国媒体还能忍多久,忍到什么程度,就很难说了。

    回国之后,奥巴马本人的态度也会与在中国时很不一样。作为政客,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出尔反尔乃是家常便饭,届时,如果美国没有能从中国得到其完全想要的东西,一旦守望再次上街,美国政府就会利用媒体大肆炒作、极力渲染,在一段时间里可以将守望事件变成国际关注的热点。目前,这个“第三者”很安静,但动起来,能量极大。

    笔者认为,任何国家政教冲突如果有外力或国际因素介入,都会变得十分复杂。中美关系的重要性与处理家庭教会的聚会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但宗教问题处理不好会影响中美关系。在中美高层都需要维持稳定良好的双边关系时,双方可以在人权、宗教问题上互相克制,以求对方照顾自己的核心利益。此时对基督教家庭教会采取强硬措施,不符合中方的根本利益。

    五、内因

    无论外部发生什么变化,家庭教会作为政教冲突的一方,其内部的情况都是十分重要的。目前,守望教会处境如何?笔者不是守望教会的成员,不可能替守望教会决策者决策,也不可能预先得知他们的打算,但大的走向是可以分析出来的。

    据笔者得到的信息,北京家庭教会内部并非铁板一块,守望教会建堂的做法遭到一些家庭教会的反对,即使在与守望教会关系比较友好的某些家庭教会内部,也有人不认同守望购房建堂的做法。

    但所有这些分歧都是策略上的不同,而非本质上的分歧。在维护家庭教会的存在上,大家是一致的。如果守望要被彻底消灭,则是所有家庭教会所不愿见到的。很简单,唇亡齿寒。家庭教会内部虽有矛盾,但不是你死我活的矛盾。在关键问题上,家庭教会是一致对外的。

    目前守望教会的要求只不过是有一个集体聚会的地方,这与建堂的宏伟目标差距很大,可以说是最低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如果政府坚持不允许守望有集体聚会的地方,目标就是要通过将守望再次逼上街头然后以强力执法的手段将其彻底取缔剿灭,将其负责人定罪关押逮捕,那么,守望教会事件无疑是在告诉所有家庭教会,政府的目标不仅仅是守望,而且是整个家庭教会,家庭教会就会不得不团结起来全力抗争。在这种情况下,打击守望不仅不能起到分化瓦解、杀一儆百的作用,反而会促使各教会的团结。

    另一方面,在高压之下,守望教会内部也会产生分化,一部分人会脱离守望,另寻出路。但压力会产生两种人。除了离开或主张服从的人之外,另一部分人会更加虔诚,守望内部会更加“纯洁”,战斗力更强,主张坚持强硬路线的领导人会更加激进,更愿意“为主献身”,宗教的悲情主义会转换为巨大的牺牲精神。在此情绪下,守望的核心领导人绝不会接受政府提出的“回到小组”的自杀方案。

    最后,还有一个非常实际的因素,促使守望教会负责人只能向前,无法后退。这就是已经募集到手的几千万建堂巨款。当初,为了购房建堂,守望领导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进行募捐,绝大多数守望教会成员捐了款,有人甚至卖了自己的房子。现在,巨款在手,又没有地方可去,守望领导如果不购房,将何以面对捐款的教友?如果守望的牧师、长老不用此款购房,难免落上“非法集资”的罪名,后果十分严重;但如果要退还捐款,在技术上又因不知捐款人的姓名而无法退款。只此一点,就将迫使守望的领导人不得不坚持购房、坚持集体聚会。

    笔者认为,家庭教会内部本来派别林立,矛盾重重,但在生死问题上只能一致对外。守望巨款在手,不花钱购房是罪,自动解散是死,现在无路可退。政府使用高压手段,无异于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政府的目标应设定在如何让守望花钱有一个聚会的地方上,而不应该定在将其彻底瓦解上,否则就是脱离实际,是不现实的。

    六、法理

    政府处理家庭教会的法律依据是家庭教会没有经过注册登记,属于“非法组织”,其所举行的活动属于“非法活动”。但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经不起推敲的。从关于宗教的法律体系上看,我国迄今为止尚无一部关于宗教的完整的基本法。政府管理宗教能够依据的无非是国务院公布的、作为国家行政法规的《宗教事务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其次是各省市颁布的作为地方性行政法规的《XX省(市)宗教事务条例》。这些法规的最大问题是没有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作为基础(《立法法》规定涉及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法律),在法理上有违宪之嫌(违反法理上的保留原则,以下位法代替上位法)。对此,宗教界、学术界都有人质疑。这是我国法治建设滞后的表现。在国家大力号召依法治国的今天,当宗教方面出现问题时,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只用行政部门自己颁布的行政法规作为处理问题的依据,是极其不严肃的。

    其次,在国家长期没有宗教法,而宪法又明言“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情况下,把家庭教会定性为“非法组织”,那么,从法理上说,各地的政府管理部门为什么几十年来要长期容忍“非法组织”存在并从事“非法活动”而不作为?根据问责制,政府管理部门对此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守望上街,究竟谁该负责?这些问题,都是无法回避的。

    笔者认为,名正才能言顺。打击、取缔家庭教会,必须于法有据。这个法不是行政部门自己搞的法规,而应该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正式的法律。没有法律,“非法”从何谈起?因此,政府要打击基督教家庭教会,在法理上不能服众。

    七、出路

    11月15日守望教会在剧场聚会之后,双方关系达到了新的平衡。但由于守望教会方面实际上没有什么退路(其他方案如回到小组状态,等于自杀,守望不会接受;加入“三自”更是无任何可能,可完全不予考虑),因此球仍然在政府一方。

    其实所谓“决策”也很简单,如果政府允许守望继续使用动漫剧场,守望就在此处“暂栖身”,同时努力购房;如果政府不同意守望租用动漫剧场,但同意转到其他地方,也可采用上述方案,暂时转到某处;如果政府不同意守望继续使用剧场,也不同意其转到其他地方,包括回到华杰,守望就只能回到海淀公园的大街上。回到大街之后,结果无非是要么政府不管,守望就长期这样聚下去,但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要么政府出面制止,守望不服从,导致冲突后被政府强行驱散取缔,后果前文已说过了,此处不再赘述。

    因此,要避免事态扩大、升级,最好的办法是,允许守望自行寻找一个适合其集体聚会的场所,或租或购,彻底解决其无活动场所可去的问题。在找到合适的场所之前,可允许其在某处暂时聚会,作为过渡。过渡时期可暂定为数周或数月。这虽然是缓兵之计,但可解目前的燃眉之急。未来政府可通过完善宗教立法,在法治的基础上,改变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对包括守望在内的家庭教会的法治管理。

    如果北京市政府的目标就是要借守望街头聚会事件将守望教会铲除,进而取消北京市的其他基督教家庭教会及其聚会点,则只能重蹈过去在极左路线指导下政府以高压手段打击宗教的老路,除了导致不良后果之外,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积极效果。

http://iwr.cass.cn/zjyzz/201011/t20101111_3109607.shtml

责编:夏涛